庄淳月望着力竭声嘶的苍青天空,靠在墙边发呆。
她不知道想什么,现在也没有什么好想的,离开了学校,离开了昨夜,更得不到家人的半分音信,她只能又想到梅晟。
他也在巴黎,可梅晟和自己不同,他有许多事情要做,从前他们大概三个月都不会见一次面。
他什么时候才能发现自己不见了,他会找她吗?
可庄淳月又不希望他知道,就像她渴望家人的温暖,又怕家里人知道。
她是父母的乖女儿,一辈子用心经营着自己完美的形象,读书修身,从接受高等教育的进步女性沦落成阶下囚,即使不是她的错,她也羞于让人知道。
当初在父亲面前立下的豪言壮志成了笑话,庄淳月很怕他会说出一句:当初要是把你留在苏州嫁人就好了……
正乱想着,监狱大门被推开,一手推车的面包被撑着伞的狱警拉了进来。
虽然不用外出干活,但面包是照发的,这样一看,雨季也不失为好时候。
“吃饭了!”
囚犯们像圈样的家禽围了上去,在看到面包表层的潮湿之后,又纷纷往后退,想让别人先领完湿面包,再取下面的干面包。
庄淳月从伦纳德手上得到了一份雨水淋过的湿面包。
脏不脏的她已经不顾上了,抱着侥幸的心理,打赌自己不会拉肚子,庄淳月吃了下去。
嗯,倒是比干面包好咽。
她已经习惯了没有桌子,但始终没法蹲着吃饭,就这么站着对付完面包,吃完之后竟然有一种满足感。
原来幸福不会消失,在习惯苦难之后,它又会悄悄跑出来滋润心房,让人不至于崩溃。
午饭后,她穿过晚饭后闲聊放风的人群,回到囚室。
雨也马上就要停了。
但是此刻庄淳月的地盘——那个靠窗的吊床,多了一个非裔女人,外面在刮东风,雨并没有吹进窗户,她在吊床上睡得安逸。
女人臂膀粗壮,脸上还带着伤,至于其他地方,碍于她黝黑的肌肤实在看不出来。
特瑞莎把庄淳月拉到一边,说道:“她是被隔壁囚室赶过来的。”
“为什么被赶过来?”
“和隔壁的莫莉打架,输了。”
莫莉是隔壁囚室的女老大,和丈夫在位于克勒兹的农场劫杀了三十余个过路人,把他们的尸体埋在谷仓下面,作案持续十年,被一个逃出去的幸存者报警才结束了罪恶。
女囚们称她为“血腥莫莉”,这非裔女人不知什么来路,但显然也是个狠角色,这是一山不容二虎了。
现在庄淳月的位置被占据着,女囚们都在等着看好戏。
“洛尔,把位置让给她吧,听说她是巴黎贝尔维尔区一个贩毒组织的贩子,使得一手好枪。”
特瑞莎劝庄淳月。
瘦弱的东方女人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女魔头的对手。
使得一手好枪这里也没枪给她用。
庄淳月并未胆怯,走上前要劝离她:“这是我的吊床,请你到别的地方去。”
女人听到一道轻柔坚定的声音,掀开眼皮看去,竟然是那个卖屁股的亚裔女人,哼,看起来比奶油蛋糕还要不堪一击。
“滚去吃我的排泄物,低贱的黄人!”
挨了拳头的眼睛还在作痛,女人恶声恶气骂了一句,继续休息。
庄淳月已经尽了劝告的礼数,她没有领情,随即摸出自己的木刺,狠狠插入女人的手腕之中。
木刺刺破动脉,鲜血滋出了高高一簇,沾到庄淳月的下巴。
她死死抓住那只手,把女人按死在吊床上,就像庄家年节时仆役在廊下一只只杀鸡,抓住鸡翅膀,不放干血绝不会松手。
特瑞莎见状也上来帮忙。
柔软的布面让女人没有起身支撑,只能挥拳殴打,庄淳月和特瑞莎挨了几拳,她因为失血挣扎的劲儿也弱了,开始求饶。
“求求你,不要杀我,我知道错了!”
“我不想死!我不想死!”
庄淳月眼底没有一丝怜悯。
她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凶悍,异国求学的经历只让她比别人多了一份独立,但在这里,拼的就是谁更狠,现在为了活下去,她不得不做。
等血放得差不多,女人惨白着脸求饶,她拉高吊床一边,让女人摔了下去。
擦去溅在脸上的鲜血,庄淳月:“这是我的位置,请你到别的地方去。”
女人踉跄跑着扶墙跑出去要找医生,庄淳月则把木刺拗断磨平,丢到了窗外去。
将刚才的冲突看在眼里,囚室里的女人们一言不发。
庄淳月回头,说道:“以后谁再碰我的地方,就是这个下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