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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 老婆奴 六千字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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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 老婆奴 六千字更新

陆建华宝贝似的拿着军功章走出宿舍, 打算去部队外面的车站坐车回京城的时候。恰好看到拎着保温饭盒,从家属院走出来的小叔陆毓华。

“小叔。”陆建华加快脚步,来到了陆毓华面前:“您去食堂打饭呢?”

很简单的寒暄, 但是陆建华不知道为啥,每次看到小叔,他心里都有点紧张, 像是受到了来自长辈和血脉的压制。

陆毓华瞧见他手里拿着军功章, 眼神刚扫过去, 陆建华就有些拘谨地说:“我打算今天去找她, 想告诉她, 我的心意。”

陆建华抬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小叔, 他的眉眼其实很像小叔陆毓华。

但小叔眉眼更沉冷俊逸, 而且身上自带一股清冷俊逸的威压。

每次和小叔站在一起, 陆建华就总感觉自己还很青涩和不够稳重。面对小叔时,他心底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清的自卑。

陆毓华垂眸睨了眼侄子,见侄子的脸还有点红, 俊逸的眉眼没了平日里的张扬和洒脱,反而多了几分羞涩。

他抬手拍了拍侄子陆建华的肩膀,语气沉冷:“加油!”

陆建华愣住, 小叔竟然鼓励他。

陆建华心情激动, 受宠若惊的对着小叔点了点头, 一脸认真地说:“小叔, 如果沈同志接受了我的追求。我明天就带她来参加你和小婶的婚宴。”

陆建华说完这话,见汽车要发动了,赶紧拔腿追上汽车。

陆毓华沉冷着眉眼,冬日的阳光在他俊秀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。他深邃探究的目光,藏在了光与暗的光线中。

“陆团, 你看啥呢?”杨忠民也拿着饭盒从家属院里走了出来,瞧见陆毓华的眼神一直落在追上车的侄子陆建华身上,立马笑起来:“你侄子慌里慌张的干啥去?”

“是不是去找他对象?”杨忠民可八卦了:“我可听说,你侄子英雄救美,在抢险救灾的时候救了一个女大学生,对方不仅给你侄子送锦旗,还给你侄子送鸡汤……”

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盯着杨忠民:“那个女大学生姓什么?”

刚才陆建华叫自己喜欢的姑娘为沈同志,这让陆毓华心里莫名的烦躁,也想到了在家等着他一起吃中午饭的妻子。

“好像姓沈?”杨忠民远远的看到过那个女大学生几次,每次那个女大学生都带着东西来送给陆建华。

但是那个女大学生具体姓啥,他就不知道了:“我只知道她在京城读工农兵大学。”

那个女大学生给陆建华送锦旗的时候,曾在部队介绍过自己。

现在好多人都知道她是个大学生了,自从高考停止后,大学名额就只招工农兵。

所以这个年代的人,也都很羡慕能去读工农兵大学的人。

沈凤琴的女大学生身份,在部队里比她的名字都还响亮。

不少人都知道有个女大学生喜欢上了陆建华,几乎周末放假,都会来部队给陆建华送东西。

“那个女大学生,每次来都会到处问你侄子的下落。我看不少人都挺喜欢她的。”杨忠民凑到了陆毓华耳边说:“你是没见过那女大学生,长得白白净净、秀秀气气,是个很斯文的南方姑娘……”

杨忠民的话还没说完,就见陆毓华抬脚朝前走去。

他赶紧追了上去:“你走啥,你不想知道你侄子的八卦了?”

刚才追问那个女大学生姓啥的时候,还挺积极的。

陆团咋现在一点都不在意了?

“陆团,你不会觉得人家大学生和你老婆一个姓,你不高兴了吧?”杨忠民嘿嘿笑起来:“现在全军区都知道你是个老婆奴,还给婆娘洗衣服、打饭。我看你就觉得你媳妇儿天下最好,别人都比不过。”

陆毓华没搭理杨忠民,但是杨忠民这人特别爱八卦,也喜欢追着人说八卦。

陆毓华被他说的烦了,就淡淡开口:“你的衣服洗完了?”

杨忠民顿时哑火,他还嘲笑人陆团是老婆奴呢?

他媳妇儿现在也逼着他向陆团学习,陆团干啥,他婆娘逼着他干啥。

这不家里的衣服还没洗完,他婆娘又开始逼着他学习陆团好榜样,拿着保温饭盒去部队食堂打饭了。

因为今天食堂有红烧肉,他婆娘就想打点肉回来,给孩子补一补。

“看把你得意的!”杨忠民语气酸溜溜的说:“你现在是成了家属院出了名的好男人,大家都夸你疼媳妇儿又顾家……”

杨忠民既羡慕又嫉妒:“而我们这些人,天天被家里的媳妇儿逼着向你学习呢。”

“陆团,你就是我们男人的公敌。”杨忠民看陆团又不搭理自己。

他追着陆团的背影一起朝食堂那边儿走去的时候,还有点羡慕地看着陆团那稳健挺拔的身躯。

大家都是男人,为啥陆团脸长得好就算了,那身材也比一般的男人更强健修长。

那军装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,哪怕是部队发放的军大衣,都能被他穿出英俊潇洒的质感来。

杨忠民低头看了看自己挺起来的大肚子,想起婆娘张爱花说他晚上上了床。那肚子大的,都能把张爱花顶到京城去的时候。

他也忍不住拍着肚子想,自己是不是该加练了?

要不然这肚子继续长下去,很影响他在军中的威信,更影响他在婆娘面前的雄风。

中午陆毓华打回来三个菜一个汤,用冰糖炒出糖色,在锅里炖的肥而不腻的红烧肉,不仅肥瘦相间,吃进嘴里香甜松软。拌着米饭一起吃,唇齿间都是美味的肉香。

沈意棠感觉那股热腾腾的美味,一下子伴随着满足感,涌到了浑身,连四肢都变得暖和起来。

青椒炒土豆丝清脆爽口,用酸菜炖的豆腐带着点鱼香味,白菜豆芽汤里面还放了冬瓜和西红柿,算是边角料的大杂烩。

但是厨师手艺好,喝起来也鲜香开胃,还带着点儿西红柿的酸香。

沈国庆特别喜欢喝汤,也爱吃里面的豆芽菜。

沈意棠看他喝了好多汤,赶紧给他夹了红烧肉,让他拌着米饭一起吃。

在陆毓华眼神看过来的时候,沈意棠也笑眯眯的给他夹了红烧肉:“今天辛苦你了,你也多吃点。”

也就能在部队待遇好,能吃上这样的好肉好菜了。

可惜每个月的肉票都是定量的,沈意棠估摸着,他们家的肉票快用完了。

也不知道明天在食堂那边办酒席,能不能想办法再攒点肉票?或者想办法弄点肉回来也成。

毕竟是婚宴,请的是陆毓华的战友。

别说这些糙老爷们儿的饭量大,就是这个年代的女性和小孩儿的饭量也大。

毕竟不是谁家都舍得敞开肚皮来吃肉,这个年代的人家里孩子都多,还要赡养老人,肉票粮票都要算计着用才成。

肚子里没油荤,那就得多吃点才能抗饿!

也就沈意棠和陆毓华他们家里只有三个人,沈意棠在现代社会,早就吃惯了肉和各种好东西。

天天让她吃清水煮白菜、不沾点荤腥,她更会觉得肚子缺油水,馋的慌。

“猪肉不用担心,我想办法弄来了一头猪。明天食堂办婚宴,肉菜肯定不缺。”陆毓华办事牢靠,出任务前就已经办妥了买猪肉的事情。

至于蔬菜,也可以拿钱票给食堂,走部队的路子,弄到一些新鲜的好菜。

这样也是部队给军人的福利之一,更何况是办婚宴这种大事儿。

无论哪个军人结婚,部队都会想办法给予支持的。

“你考虑的真周到。”沈意棠觉得嫁给可靠的男人就是好,无论是生活还是琐事,都能省很多麻烦,还能让自己日子过得舒心。

“那我下午再去军区服务社看看糖果,花姐找家属院的嫂子们给我换了好多糖票,咱们请客的喜糖也有着落了。”沈意棠笑盈盈地和陆毓华说着话,“还有烟酒,我也想办法准备了一些。”

他们在军区大院已经办过一次了,烟酒票用的都差不多了。

所以沈意棠买的是不要票的高价烟酒。

没办法,糖属于奢侈品,糖票大家都舍不得用。

但是部队里的男人们都爱抽烟喝酒,烟酒票每个月发下来,几乎都被用光了,根本换不了。

好在沈意棠手握几千块的巨款,买几瓶酒、几条烟还是能舍得。

但存折是陆毓华给的,所以家里的花销,沈意棠还是记了帐,打算递给男人看看。

“存折给你了,就由你花。”陆毓华没看存折,黑沉的眼神落在妻子脸上。

他的妻子有着一张莹润白皙的脸颊,巴掌大的脸上,五官精致。

眉眼弯弯笑起来的时候,眼睛里全是璀璨夺目的光亮,漂亮又明媚,让人惊艳无比。

饶是陆毓华这种冷心冷情的人,都看得出了神。

吃过了午饭后,沈意棠就约着隔壁的张爱花,一起去了军区服务社买糖果。

沈国庆没跟着去,在家里给他做助听器。

这几天事情多,耽搁了助听器的进度。

但是沈意棠已经做得差不多了,只等晚上回来再精细地调试一下就成。

沈国庆昨天简单地试戴了一下,当助听器戴到耳朵上的那一瞬间,他就听见了姐姐的声音。

姐姐的声音很温柔好听,像是书里描写的黄鹂鸟。

就算在全世界的嘈杂噪音中,沈国庆还是一下子就爱上了。

原来姐姐的声音这么好听。

原来全世界的声音这么好听。

哪怕那些滋滋电流和尖锐的嘈杂声混在一起,沈国庆还是舍不得把助听器摘下来。

因为他想和这个世界交流,想学着说话,让姐姐听到他的声音。

沈国庆只要一想到自己戴上了助听器,就能听见声音,脸上的笑意就止都止不住。

三妹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,就见沈国庆趴在桌上,笑容灿烂的盯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看。

“这是啥?”三妹好奇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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