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 食人陷阱
没两天的工夫,麦子就成熟了。站在云顶栈道上往下看,那一片麦子地金黄金黄的。风一过,麦子地就活了,一波推一波,一浪叠一浪,仿佛是大地在均匀地呼吸。
陆霁川说,麦子地太显眼了,必须尽快收。
的确,现在根本不是麦子成熟的时节,一片黄澄澄的麦子地实在是十分突兀。所以麦子一长出来,方稚就骑着老头乐,拉着两人一狗去收麦子。
方稚从阿婆家推出收割机,和陆霁川一起拽到麦子地里,然后推着收割机突突突地收麦子。陆可可和陆霁川跟在后头捡,把麦子归拢好。才半天的工夫,麦子就收完了,陆霁川开来小货车,把麦子运回了云尖村。
有了麦穗,还得粉碎成粒才能给猪吃。方稚找遍了云尖村,愣是没找到粉碎机。只村中央有个观赏用的石磨,几百年没用过了,难道他们要用石磨磨麦子么?那不得累死。
方稚懒病犯了,琢磨出个省力的招儿。他命令陆霁川把防水塑料布冲洗干净,铺在地上,上面铺上厚厚的麦穗,然后再铺一层塑料布。而他自己,则开着suv缓慢地碾上塑料布。咔嚓咔嚓的声音传来,方稚开了几个来回,掀开塑料布一看,麦穗都碎了。
虽然碎得不均匀,但总比累死累活拉石磨强。方稚被自己的机智折服,回头骄傲地看陆可可和陆霁川,陆可可举着儿童画板,上面写着:天才!
把碎好的麦穗密封真空储存,方稚特地搬出村民的大秤称量了一下产量。忙活这么些天,他们一共收获了两百二十斤麦子。看着很多似的,说实话,少得可怜,也就够三头猪吃半个月。或许是灵液用得太少,产量才这么低。
当然,方稚还得再种点豆子,要不然猪的营养不均衡。
养猪太难了,方稚很想哭,弄猪的粮食比弄他自己吃的还费劲。
最关键的是,他们的冻肉仍在持续消耗,补充肉类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。本来鱼塘可以钓鱼,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他们钓得太勤的缘故,近几日钓上来的鱼都是小鱼,方稚扔回塘里让它们继续发育了。
“可以打猎。”陆霁川说道。
方稚摇头,“月亮山上只有野猪,野猪肉太难吃了。”
陆霁川展开地图,指向隔壁市的野生动物园。方稚摸着下巴,思考了一下可行性,隔壁市是昌海市,是他们这个省的省会城市,人口密度比章南市大不少,但野生动物园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,虽然说隶属于昌海,但实际上老偏了,离市区十万八千里。
所以理论上来说,去那儿并不算十分危险。
问题只在于路程,开车过去得四五个小时,加上打猎所需时间,他们定然无法一天完成来回,需要在路上过夜。这样一来,危险系数大大增加,不说酸雾,就说陆可可和大宝,把他俩单独留家里这么久,陆霁川能放心?
那就只有一个法子,把小妹和大宝都带上。
方稚眨巴眼睛,“你愿意带上小妹么?”
这可不太符合陆霁川的风格,之前去个鱼塘而已,方稚都求了他好半天他才同意。
陆霁川闭了闭眼,低声道:“末世已经来了,她的生活方式不能再因循守旧,我必须让她适应这个世界。”
从前读幼儿园,是为了顺利升小学,升初中、高中、大学,最后能够立足于社会,成为一个能够自食其力,于社会国家有所裨益的人。而现在,过往的规划统统失去了意义,人的第一要务是求生,是躲避丧尸,躲避天灾,寻找食物。
尽管云尖村很安全,可末世没来的时候,大家也觉得这个世界很安全。世界已然变成一个烂泥滩,那么陆霁川就必须教会陆可可,如何在泥滩里行走。
“家里的冻肉暂时还够,过两个月再去吧。”方稚挠了挠头,说,“我们可以先带小妹在周边逛逛,适应下,循序渐进嘛。而且现在想出远门也不行,我有预感,过几天室外就不适合活动了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陆霁川眉头拧紧。
方稚只说了三个字:“紫外线。”
当气温突破五十度,大气层发生变化,紫外线会大幅度增强,白天人们甚至无法站在太阳光下,因为不出一分钟,皮肤就会被灼伤。到那时,人们只能在夜间活动,危险系数大大提高。
上辈子的这段时间,方稚住在地下室里。没有电,只有地下的气温适宜人们生存。地铁站、地下停车场、地下商场成了人们的避难所。而丧尸因为本能地躲避的太阳光,居然也往房子里钻,很多人在丧尸的袭击中死去。
不过,现在方稚有了准备,恰恰要反其道而行之。
白天丧尸钻房子里,人也躲在地下不出来,路上不就没人了么?正是方稚出门的好时候。很多以往不能去的地方都能去了,比方说市区。不过金城开发区方稚仍是不想去,实在是对那帮吃人的家伙有心理阴影。
眼看最高气温破了五十大关,方稚每天早上起来出门之时,总是预先把一片五花肉插在筷子上,伸出去看一看。猪肉没事儿,他才允许大伙儿出门。
直到这么做的第十天清晨,方稚在陆可可和陆霁川的目光中把五花肉伸出去——
薄薄的五花肉缓缓泛白,冒起了烟,接着发出了烤肉的香味。
方稚在太阳底下晾了几分钟,五花肉彻底熟了。他把五花肉拿回来,撒上孜然粉,吹了吹,一口吞了。陆可可看看外头又看看方稚,吓得乌黑的眼睛瞪得溜圆。
“看到了吧,”方稚叮嘱她,“以后不能随便跑出门了,大宝也要看好。如果你乖乖写作业,考试得了80分以上,我和舅舅就带你开车出去玩儿。”
陆可可眼睛一亮,用力点头,蹬蹬蹬跑回家写作业了。
“你准备了消防隔热服,对么?”陆霁川问。
“没错!防紫外线又防高温,我们无敌了。”方稚叉腰大笑。
两个人换上隔热服,骑着老头乐出去转了一圈。山路上空空荡荡,平日里游荡的老弱病残丧尸都不见了,土壤晒得板结,世界一片死寂,连蝉鸣也不再能听见。
二人去田地里看前几天种下的豆子,绿色的小苗蔫巴巴的,无精打采,方稚取出灵液,背着陆霁川倒进水桶,然后让陆霁川拎着桶浇水。全数浇过一遍,小苗才挺拔了些许。
现在白天外头活动不便,他们只能晚上出来种地。因为气温变高,灵液的效用明显降低,即使每日施加与往日同样用量的灵液,豆子好几天都没有成熟。方稚让陆霁川把平时堆的猪粪人粪挑出来,填到地里去。
方稚和陆霁川两个人各自填粪,地里变得臭烘烘的。方稚yue了好几次,被大便臭得泪流满面。
“明晚我一个人来吧。”陆霁川道,“你休息。”
“呜呜呜。”方稚可怜兮兮地看着他。
虽然这么做很不义气,但谁让陆霁川是奴隶呢?第二天夜晚,方稚理直气壮地在家躺着。然而,即使他们施肥加水,精心照料,豆苗仍是有干死的迹象。
看来,灵液必须加量了。
上次陆霁川说,可以去博物馆找金子,倒是个不错的办法。章南市并非省会城市,没什么好东西,但市博物馆经常有外地文物巡展,应该有珍奇异宝。棘手的是市博物馆在郊区,车子开不进去,只能步行前往。
眼下路上没有丧尸,倒正好是出门的时候。
方稚把想法跟陆霁川说了以后,陆霁川说让他等等,骑着老头乐回村。方稚好奇地跟在后头,见他进了小卖铺后面的店主家,推了辆小电驴出来。他把小电驴搬进货车货厢,道:“可以了,走吧。”
二人上了车,脱了沉重的隔热服,开车上高速,开到实在不能再继续开的地方,二人穿上隔热服,陆霁川把电动车扛下来,载着方稚进郊区。
车子进不了郊区,小电驴可以。
陆霁川带着方稚在垃圾成堆的窄路上穿行,洪水遗留的淤泥都干了,晒得硬邦邦的,路上一个丧尸都没看见,倒是看见许多被阳光烧得焦黑的尸体。天气过于炎热,连苍蝇都消失不见,整个城市一片死寂。
他们到了博物馆前面,并不急着进去,方稚先开无人机进去探查。一进大堂,门里堆满了丧尸,男男女女交叠在一起,肉山一般。这大堂的层高本有四五米,而肉山山顶几能触碰到天花板。
方稚佩服自己的机智,幸好没进去,要不然就死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