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分级与资格
本制度共分九级,自一级至九级,医术与声望逐级递增。
学徒、药工不在其列。
品级称号核心资格与晋升关键初阶一级医师出师之起点。
需由恩师亲笔签署《出师荐书》,并提交50例完整医案经公会审核通过,证明已得师传真谛,可独立应诊。
二级医师独立行医之巩固。
需提交100例有效医案,并由其恩师或一位三级以上医师联名举荐。
三级医师初露头角。
需提交200例医案,且其中须有30例疑难杂症之诊治记录。
需由两位四级以上医师举荐。
中阶四级医师登堂入室。
医案总数达400例,其中需有50例重症或急症成功诊治案。
需由一位五级医师及其恩师(或另一位五级医师)共同举荐。
五级医师一方良医。
医案总数达600例,需有10例被公会考核委员会评为范例医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