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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7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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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沉眼睛亮了一下。

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。

“都可以,我不挑食,你看着弄就行。”

叶瑾拿过桌上的平板,点了几下,递给他。

凌沉接过来一看——是一个点菜界面。八大菜系,西餐,各种菜式琳琅满目,光是看着就饿了。他正划拉着屏幕,叶瑾忽然凑过来,伸手拨弄界面。

人离得很近。

近到凌沉能感觉到他的体温,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。

“八大菜系和西餐上面都分了类。”叶瑾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低低的,像在说正事,“酒水、各地特色小吃也都有。这会儿点晚饭的话,出餐要久一些。你看看明天想吃什么,现在点上。”

说话间,鼻息洒在凌沉耳侧。

耳根腾地烧起来。

凌沉偷瞄了叶瑾一眼——那张冷峻的侧颜近在咫尺,表情认真得像在安排什么重要议程。帅得肆无忌惮。

他定了定神,很上道地问:“我随便点一些。瑾哥,你有什么不吃的吗?”

叶瑾瞥他一眼,眸中浮现一点淡淡的无奈。

“你可以叫我哥。”

别叫大哥。

凌沉从善如流,满足金主爸爸的小要求:“哥,你有什么忌口?”

叶瑾想了想:“不吃胡萝卜。”

凌沉认真点头,把这个记在心里。

他随便点了两个自己爱吃的菜,把平板递回去:“我明天晚上有晚自习,赶不上你吃饭的点。”

叶瑾接过平板,垂着眼帘看屏幕,指尖在上面滑动,继续点菜。

“给你送学校去。”

语气平淡,像在说“今天天气不错”。

凌沉愣了一下。

京城的四合院离京大开车二十分钟左右——不远,但也绝对不算顺路。他看一眼叶瑾点的那些菜,密密麻麻,够好几个人吃的。

这人是打算给他送饭?

他看着叶瑾的侧脸,思绪开始飘得有点远。

叶瑾。

京圈n代,权势通天,霸道总裁,心狠手辣城府极深。长得好看,有钱,还大方——对每一个替身小情人都送车送房送资源。

可就是这样的人,也有追不到的白月光。

只能找替身来缓解相思之苦。

那白月光到底是谁啊?

能让叶瑾念念不忘这么多年。

凌沉回忆了一下那本书的内容——《总裁:追妻火葬场?直接烧,不追!》。这书从头到尾都没交代叶瑾的白月光是谁,只用“他”来代替。故事线开场就是叶瑾三十岁那年,包了个替身小情人——二十三岁的主角受,许妄。

故事的视角是许妄的。

大学刚毕业,四处碰壁找不到工作,然后接到了霸总的情人合约。主角受当然不会答应这种侮辱人格的事,但是——狗血文嘛,必定要狗血。

大雨天,许妄的爸爸从山崖上摔下去,需要高昂的医疗费。

嗯。

第385章

凌沉22.。

因为钱。

主角受就这样被迫无奈地答应了霸总冷酷的合约。

——其实凌沉觉得那合约挺人性化的。当然这话他不能说。

反正就是,叶瑾的情人从来没有超过一年的。

但主角受是例外。

那一年里,许妄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霸总。毕竟霸总条件好,对他也好。

但那时候叶瑾还没明白自己也爱上了许妄。

双向奔赴,但当事人不知道。

于是叶瑾无情地把许妄赶出家门。

主角受离开那座别墅时,鼓起勇气深情告白。

然后很卑微地问——

【瑾哥,我走之前,只问你最后一个问题。你有没有……哪怕一点点……就那么一点点的时间,是在看我?】

霸总无情地回答——

【许妄,看清楚你的身份。】

凌沉回忆到这里,忽然愣了一下。

等等。

那现在霸总多大?

他仔细想了想那本《总裁:追妻火葬场?直接烧,不追!》的剧情。故事开场时,叶瑾三十岁,包了二十三岁的主角受许妄。

那现在呢?

书里没写叶瑾是什么时候开始放荡不羁包情人的。反正从二十六到三十,中间有四年空档。

——四年。

够包多少个替身?

凌沉默默算了一下,决定不想了。

反正他的经历也挺狗血的,不差这一桩。

他凑过去,趁叶瑾放下平板的空当,装作随口一问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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