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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缕曲 第16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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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山山忙迎上前去,挂着一张笑脸赔罪:“亲家呀,这一路可辛苦了。都怪金丝不懂事,叫你们爬这么久,回头我一定好好说她!”

谢春与米山山还算合得来,米山山自己本也是穷过来的人,又受过谢春夫妻俩的恩,因此在这个亲家面前从不摆什么架子,年节礼物什么的也十分周全。她握着谢春的手一边往里头走一边哄,十分殷勤周到,几步路功夫,谢春心里那点小火气也都叫她哄得消了。

得月楼富丽堂皇,米山山给她们留的又是三楼的大包厢,胡家人一落座,便有几个小二鱼贯而入,弓着背带着笑,添茶放点心报菜名。窗口的矮桌上燃着一炉香,清风顺窗而入,把那香烟送进屋中,也不知是什么味,不甜不腻,闻着叫人心旷神怡,连胃口也更开了似的。

谢春忙不迭地夸:“亲家真是能干,这样好的酒楼,我是积了德才吃得上呢。”

米山山亲自给她倒茶:“亲家说哪里的话,要是没有你们,我家还不知在哪儿呢。来,尝尝这茶,还是戒严之前从东边运过来的,今年就这一批了,说是什么宁杭特产,上头那些贵人个个都爱这一口。”

谢春喝不惯龙井,她喜欢喝凉水,也就是夏天才烧点老荫茶败火。然而米山山那么一说,她忙端起来一口干了,只觉得嘴里泛苦胃里发慌,连眉头都忍不住皱起来。

“哎呀,贵人喜欢的好东西,我这种粗人真是没福享受了。”谢春有些不好意思。

米山山一直暗暗给金丝打眼色,可金丝心里赌气,愣是装作没看见。米山山没办法,只好把金缕拉得更近了些。本就是借着她的好事请客,希望谢春看在金缕如今名头的份上,不要计较金丝冷脸。

金缕只好凑上去打圆场:“姻伯娘,这种茶外面人都说好,可我也觉得是太苦了。我就爱喝老荫茶,又解腻又解渴,还不花几个钱。”

谢春眉开眼笑:“可不是嘛,我也是这个脾气。”

胡道文一进门就新奇地左看右看,才坐下来没一会儿,又好奇地打量金缕。虽然没见过面,但金缕如今的名声那样大,胡道文忍不住问道:“二姑娘,方才楼下那块亮堂堂的金匾,真是你挣来的呀?”

金缕抿着嘴笑了笑,不好答话。谢春与有荣焉一般:“莫说那块匾,亲家这个女儿能干哟。连六王妃都要收做义女,给她陪嫁妆的。”

今日随谢春一起来的虽然都是胡家人,可她自己没有亲生的姐妹和女儿,在座都是堂亲表亲。结了这样一门好亲家,带着她们来吃这般上等的酒楼,谢春面上也是大有光彩的。

金缕听她们越说越大,忙插嘴道:“六王妃只是看我还算合眼缘罢了,没那么夸张。姻伯娘,今年地里的收成怎么样呀?上回姐夫带来的那一筐黄花菜,可真是鲜得很。”

说起地里的事,谢春总算转移了注意力。她种了半辈子地,最爱说道的也是种地,什么样的秧子结穗多,什么样的小葱长得好,一聊起来便收不住。

金缕总算松了一口气,扭头一看,金丝指尖捻着一块桂花糕,正似笑非笑地盯着她。满屋子人凑成几堆,年纪大些的坐着说笑,年轻的有两个趴在窗户上看外头的热闹,还有几个正打量摆设,议论纷纷。

屋子里热热闹闹的,唯有姐妹俩的对视中透着一股诡异的安静。

“姐姐。”金缕小声叫道。

金丝松开桂花糕,拿金桂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,漫不经心一般:“你是越来越会讨人喜欢了。”

“娘和姐姐请的客,总不能冷场。”金缕垂下眼。

“拿我的名义请客,看的却是你的面子。”金丝笑了一声,“多谢你捧场了。”

金缕懒得说话了,没得她给金丝收拾烂摊子,还要负责来排遣金丝的小情绪。

越来越金贵的妹妹沉默下来,金丝心里却更加憋闷。她随口说了声要净手,便带着金桂出了房门。净手的水盆分明房里就有,米山山恨铁不成钢,但也不方便此时训女儿,只好更抓紧了金缕,现宝一般给亲家众人亮眼。

金丝领着金桂,闷闷地一路往人少的地方走,一直到了后门处,听不见得月楼里的笑语喧哗了,才沉沉吐出一口气。

金桂以为她是看不惯二姑娘出风头,凑上去劝道:“二姑娘一时风光也没什么,哪比得上姑娘你呀,又美貌又上过学,便是配秀才大人都绰绰有余的。”

“配秀才?”金丝哼了一声,当年那个日日到学堂来接妹妹的身影在脑海中一晃而过,“我配的是放牛耕田的。”

金桂一时嘴快说出来的话,也不知如何往回收,讪讪地低了头:“可惜姑娘了。”

她是知道金丝心气有多高的,耳濡目染之下,连她这个做丫鬟的也不大喜欢胡家。

虽然有粮有钱有宅子,可总撇不掉农户习性,过日子抠抠搜搜的。做衣裳买布,专挑折价的过时花样,连地里新鲜的蔬果收回来,也总捡着快坏的先吃。等把坏的吃完了,新鲜的也放成了坏的。

还有姑爷,关起门来说什么都好,可出了门别人在他耳朵里说了什么,他也都觉得对。墙头草随风摇,摇完还要回来跟金丝闹,为此不知吵了多少架。

第24章

金丝一早为了滑竿的事气闷,到了得月楼,见到米山山拉着金缕应酬她婆母,心里更是不自在。

她知道金缕如今是家里的招牌,也明白米山山这般殷勤,都是为了她在胡家更能说得上话,能过更舒服的日子。

然而,她无法遏制自己对胡家、对胡家人的排斥。

莫说当年在下半城,就是后来搬到上半城,她这般样貌,还正经上过学的女孩,也是不多见的。不说与高门贵女比,至少在普通富户的千金里头,金丝当算得上出挑。

她有容貌才学,又有父母宠爱。未出嫁时,金丝盘算自己的后半生,从没想过会困在乡下农户中,为着几块花布、几个轿夫的花用跟丈夫两看两相厌。

“金桂,你觉得爹和娘疼惜我么?”金丝想得出了神,喃喃向小丫鬟问道。

“那用说?”金桂笑起来,“再没见过这么疼女儿的了。姑娘不晓得,我家附近也住着一个富户,那家的女儿说是娇养,可背地里头,熬夜给家里人做衣裳是常事。莫说正经上学,出去逛个街都要求着爹娘才有几个铜板做零花。她后来出嫁那嫁妆,不过才几十两银子,抬的八个箱子,一半都装的糠垫着。”

主子得父母疼爱,做丫鬟的也跟着享了不少福,金桂越说越高兴:“哪像姑娘你这般有福气?夫人连针线都从不逼着姑娘做,嫁妆更是从小攒的,扎扎实实,就算姑爷家没粮食,也够姑娘你舒舒服服过日子的。”

金丝的嫁妆,米山山从家里稍微松快点之后就开始攒。刚开始是好点的布头,后来渐渐宽裕,又一日日添上金银首饰。到他们一家搬到上半城时,还攒下了一个码头边的小铺子,加上米山山最后又补了一些私房钱进去,一共有五六百两银子。

当时得月楼和金宅虽是匆忙中贱卖,算下来也要四千多两。金得来卖了下半城所有产业左拼右凑才够上。米山山给金丝攒的这五六百两,几乎是金家置完产业后全部的积蓄了,一股脑都给她带着嫁了出去。

金得来和米山山,的确疼爱她这个女儿。

可再疼爱又如何呢,还是比不过弟弟的救命之恩,还是要逼着她嫁给胡道永。

金丝心中烦躁,不耐地踢了踢廊柱。这时,不知从何处蹿出一条黑狗来,身形不大却一脸凶相,估计是钻进后厨偷了生肉吃,嘴里叼着一截带肉的骨头,皮毛上还滚着血迹,脏兮兮的。

金丝尖叫一声,忙往后躲。可她一动,那狗更激动,吐了嘴里的骨头狂吠一声,便朝着金丝冲过来。金丝慌不择路,跌跌撞撞往后门外头跑。幸好得月楼运食材的车子都走后门,刚好叫金丝遇上了送酒的长工张涛。

“快快!快!打死它!”金丝躲到酒坛子后面,指着那条狗大喊。

张涛认得这是东家的女儿,二话不说取了车上挡坛子的木棍。他年轻力壮,脚步灵活,没几下就打得那条狗奄奄一息,身上血赤糊拉,分不清是狗血还是原先偷肉沾的血了。

“呀!”打着打着,张涛诧异地喊了一声,拿棍子把狗的身体翻过来,指给金丝看:“小姐,这狗戴着项圈呢,莫不是谁家养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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