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风季,哥谭的雨断断续续,黏腻不停。此时骤雨减缓,路面水坑一圈圈涟漪套着城市倒影。
尽管有着警车的遮挡,依旧可以看见警戒线内,地面上被冲刷成淡粉色的血泊。
戈登站在警戒线之外的路边,远离人群,眺望人群,呼出的烟圈和雨丝纠缠在一起。
小丑就这样死了?
这个消息本该让整座城市松一口气,但是…该死的,戈登觉得空气更加沉闷。
哥谭警局赶来时,没有见到小丑的尸体。
“说不定是被无名带走拿去当战利品了?”披着雨衣的警探站在戈登旁边,端着纸杯咖啡一饮而尽,“别苦着脸了,戈登。高兴点,你最应该高兴,你女儿的仇…抱歉。”他闭上嘴。
戈登一直战斗在犯罪的第一线,小丑报复他的方式是让他的女儿下辈子只能在轮椅上度过,这在警局不是什么秘密。
“……我没法掉以轻心,艾伦。”
戈登绷得极紧的脸抽动了几下,他掐灭烟蒂,目光扫过细密的雨幕,直抵雾气蒸腾的街道尽头。
“每一次大家听说小丑死亡的消息,过一段时间他又会卷土重来,就好像蟑螂一样怎么杀都杀不干净…这次我们依旧没有发现到他的尸体。”
“但我们看见了。对吧,在指挥中心的所有人都看见了,现在说不定就连蝙蝠侠都看见了。”艾伦警探说。
这一次不同,不是听说,而是亲眼目睹。按照动力势能,无名袭击者挥出撬棍的力度足够让任何后脑勺粉碎。更何况,就算没有一击致命,小丑倒下之后,无名之人一定会再度补刀。
——那可是小丑!除了蝙蝠侠和他的盟友们,谁能忍住不杀掉小丑?
就算是罪犯,彼此之间也会摩拳擦掌咬死对方,而不只是咬下对方的一块肉。哥谭可不是什么亲切友好的城市,大多罪犯默认的信条是趁他病,要他命。
小丑这次恐怕是真的死了,死在无名之人的撬棍底下。这是所有人的结论。
雨衣帽乱糟糟地搭在戈登头上,那张中年男人的脸抽动几下,他似乎还想反驳些什么。
但艾伦已经抢先一步截住他的话头。
“那可是小丑的尸体,杀死他可是个大荣誉,他会把小丑的尸体带回家放进展示柜。可能蝙蝠侠都会想要去那家伙的家里参观参观……”
戈登喃喃自语,“你说得对,蝙蝠侠的确会去……”
他的目光落在警戒线边的人群中,扫过那一张张脸。记者们的脸色兴奋急切,寥寥行人举着手机站在远处窃窃私语,感谢骤雨,行人不多。
“身高一米六左右,身材纤细但肌肉强壮,年轻男性,短发。”
戈登沉默片刻,“扩大街区的搜寻范围。你说得对,杀死小丑是一个荣誉。”
……所以对方可能会回到现场。
艾伦耸了耸肩,“也可能他在忙着劫持电视信号或者发推特,告诉哥谭所有人他杀死了小丑…顺便公布自己是谁之类的。”
话是这样说,但他还是拿出了对讲机。
是的,无名之人,哥谭警局没人见过类似特征的市民或者罪犯,他就像是横空出世。为了方便称呼,内部为他暂时取了一个代号——无名之人。
这座城市横空出示的罪犯还少吗?
戈登又想苦笑,他想念并担心家里的女儿,他忧虑城市恐怕又要出现新威胁。他扯了扯制服的领口,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。
也就是在这时候,戈登忽然注意到街道上一个奇怪东西。
火红的电话亭坐落在远处,鲜亮无比,框栏分割的门敞开着。怪异的是,戈登先前从未注意到它。
“……那里有个电话亭?”他皱起眉。
“是啊,一直都在那里。”
不远处响起一道陌生的声音,雌雄莫辨,带着变声期的低哑。
戈登一愣。
穿着白裙的少年站在离他几米之外的地方,头发环绕着别着金橄榄叶的头饰,美得雌雄莫辨。他背着手轻盈地跃过水坑,湿漉漉的黑发贴在浅小麦色的脸颊上,而雨水顺着面颊下淌,滑过高高翘起的唇角。
糟糕,这是男还是女性?现在的年轻一代打扮得五花八门,戈登完全无法分辨性别。
“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吗?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?”对方高兴地问,笑容就像隔壁大都会的阳光,能将灰蒙蒙的街道都照亮。
性别一瞬之间不重要,不知道为什么,戈登总觉得这笑有点熟悉。
……有点像,小丑?
见鬼,他怎么会想到小丑?
一定是在哥谭呆久了,看到笑就想到小丑。戈登甩了甩头,试图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。
“呃,没什么,孩子。”
他说,选用最谨慎的代称,“这里没什么事情,哥谭警局会处理好一切。”
“但是你的表情不是这样说的哦?”对方歪了歪了头。
戈登忍不住微笑起来,在哥谭看到如此生机勃勃的孩子真是令人高兴。
“你是大都会来旅游的游客吧,天要黑了,最好快点回酒店。”
玩家的眼神清澈无比。
大都会是啥?酒店是说洲际酒店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