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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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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上这几年程陆惟主导的项目多,出差频率高,经常在各个时区奔波。

久而久之就有了偏头痛的毛病。

方浩宇没等到回应,转头一看才发现不对劲:“怎么回事,又头疼?你这样能行吗,要不先改签?”

“晚上睡一觉就好了,不碍事。”程陆惟压着嗓子,“离职交接的手续比较多,早点走完流程,也好早点接手同晖的案子。”

尽管对外还没有宣布,但工作变动的事,方浩宇还是知道的。看程陆惟状态确实不好,他也收了八卦的心思,“还有一段路,要不你先眯会儿,我给你放点音乐缓缓?”

程陆惟轻嗯一声。

方浩宇打开车载音响,片刻后,温柔沉缓的音乐从周围流淌出来。

放的是张国荣的老歌。

熟悉的旋律让程陆惟放松下来,嘴角也噙上笑意,“你的爱好倒是一点没变。”

“那是当然,你别忘了,我当年还是北城影迷会的副会长呢,”这么多年过去了,提起这事儿,方浩宇依旧是一脸骄傲,“再说这些老歌可不过时,常听常新。”

作为80末出生的那代人,他们实打实是在港乐和港剧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。

尤其方浩宇,自小学开始就是张国荣的铁杆粉丝,从签名海报、磁带影碟到演唱会的票根,足足收藏了两大箱,其中大部分后来都变成了有市无价的绝版。

专辑里的歌从《春夏秋冬》放到《当年情》。

当年的张国荣还尚在人世。

当年的他们亦不懂世事无常。

而今,当年早已不复当年。

程陆惟缓缓睁眼。

街灯流转,霓虹和夜色漫进车厢,程陆惟望着窗外发呆,心中恫然一瞬,忽然就懂了那句——

初闻不识曲中意,再听已是曲中人。

作者有话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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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第三者,无前任,涉及后文暂不剧透。

以及可能会提到很多粤语歌。

第3章

钟烨来北城那年还不到八岁。

外婆杨淑华因为换灯泡摔倒扭伤了腰,需要卧床休养,暂时把他送到北城借读。

那天是个大晴天,周四,钟鸿川在医院忙着做手术,送他来的邻居阿姨赶着回去,连人带包袱把他丢在大门口,匆匆忙忙就走了。

十月末,小院儿里的爬山虎开始掉叶。

程陆惟傍晚放学回到家,阴凉的楼梯口坐着一个陌生小孩儿,双手抱着书包,细胳膊细腿儿的,也不知道蹲了多久,短袖下方的手腕已经被毒蚊子叮出好几个大包。

“你就是钟医生家的小孩儿吧?”

钟烨抬头,望向台阶下方的程陆惟。

下午学校有一场球赛,程陆惟还穿着球服,胸口印着大大的数字17。

他比钟烨年长近四岁,即将小学毕业,已近青春期的身姿修长挺拓,额头冒汗,眼睫微垂,耳朵里在听歌,银色耳机线从两侧蜿蜒下来,连接着校服裤兜里最新款的随身听。

夕阳余晖在他周围勾勒出一圈浅浅的金色轮廓。

这是钟烨自有记忆以来,第一次离开渝州。

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院落,周围的一切都让他茫然无所适从,面对程陆惟也有些偎生,只愣愣地点头,也没说话。

程陆惟摘下一侧耳机,又问:“叫什么名字?”

“钟烨。”不再是个疑问句,钟烨只能开口,声音很轻,带着点南方小孩儿的软糯。

“我叫程陆惟,”耳机线绕着手指转了几圈收起来,程陆惟指向楼上,“你爸可能没那么快回来,要不先去我家等吧,屋里没那么多蚊子。”

指甲无意识地抠着书包带子,钟烨摇了摇头。

“还挺倔,”程陆惟笑笑,“行,那你蹲累了自己上来。”

说完拎起滑板,三步并一步跨上楼,路过时楼梯口隐隐有风吹过,留下一阵清新的皂角香。钟烨偏着头,余光跟过去,直至程陆惟开门进屋才收回眼。

秋蚊子太毒,不过半天功夫,钟烨的胳膊腿上就被叮满了,打眼看去全是高低起伏红肿的小山丘。

钟烨不耐痒,忍不住用指甲盖去抠,一个蚊子包横竖两下,无聊地抠出一排排十字。

落日西沉,过了不知多久,突然有人叫他。

“喂,倔小孩儿,”钟烨寻着声音的方向往上看,程陆惟从二楼窗台探出头冲他招手,“你爸电话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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